政协委员:偷排污泥罚款成个别地方政府财源

2013年07月23日04:01  南方都市报

  南都讯 记者黄怡 实习生戴雪晴 詹文卿 污泥围城。各城处理污水时“重水轻泥”,广州、深圳、佛山等珠三角核心城市污泥处理能力明显滞后,全省40%的污泥直接进入垃圾填埋场,污泥处置中更存在监管不力、偷排污泥、以罚代管等种种情形……省政协委员、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日远在提案中“举报”污泥治理乱象。省环保厅回复,将加大巡查、核查力度,对违法行为发现一宗,查处一宗。

  穗每日一半污泥“无路可去”

  城市污泥是污水处理过程中污染物的浓缩,是污水处理中不可避免的副产品,“污泥含有寄生虫卵、病原微生物、有机化学毒性物和重金属等有害物,亟待处置”。

  “污泥围城”———陈日远列举了一组数字:根据《广州市污水治理总体规划》,2010年全市每天因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2425吨。陈日远列举,截至2011年8月,广州污泥的日处理量不超过1000吨,每天约一半污泥找不到出路。

  许多污泥不得不交由第三方处理机构处理。陈日远以猎德污水处理厂为例,其污水处理总规模将提高到120万吨/日,日处理量位居全市各大污水处理厂首位,但由于缺少污泥处理环节,于是和某肥料生产厂商签订污泥处理协议,用于生产有机肥。

  有地方以罚代管甚至“罚而不管”

  陈日远在提案中称,自己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,污泥的登记、签收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实施。“不管污泥有没有到达,签收单早签了,原因很复杂。”陈日远说,大多数污泥处置公司并没有成立专门船运队伍,而是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。国内航道运输的货轮基本都是私人老板,没法签订相关协议,不可控风险很大。

  陈日远表示,由于污泥处理市场混乱,成本高,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暴利,将未处理的污泥偷排入河道。以一艘船运载四五百吨污泥计算,偷排一船污泥可获利七八万元。而有些执法部门对污泥处理的违法违规现象“睁一只眼、闭一只眼”,等到坐实了违法违规的事实,才向犯事者收取名目繁多的罚款。在个别地方,罚款成了地方政府的“财源”,出现了以罚代管、以罚代刑的怪现象,甚至一味地“罚而不管”。

  回复:将加大巡查核查力度

  对此,省环保厅与住建厅、水利厅会商后答复称,截至今年3月,全省污泥处理处置能力达270万吨/年,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仍然滞后于污水处理设施,广州、深圳、佛山、中山、江门等珠三角核心城市污泥处理能力明显不足。

  省环保厅表示,污泥处理处置各级环境监管人力普遍不足。将加大巡查、核查力度,建立全省统一的污泥转移联单制度,不按要求建立台账、不达标排放或偷拍污染物等行为,发现一宗,查处一宗。

(原标题:“偷排污泥罚款成个别地方政府财源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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